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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云华司长在第四次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发布时间: 2009-10-16 新闻来源:

同志们:下午好!

  三天时间开了两个会,一个是西北片会,一个是第四次规范化建设会议。参加下来,感觉两个会都准备的很扎实,开的很成功。这首先要感谢宝鸡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政府法制办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是西北片区协调人和规范化建设协调人认真准备的结果,参会的仲裁机构和应邀出席的仲裁机构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两个会议都达到了预期效果,对于促进西北片区仲裁工作和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都有积极的意义。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向同志们表示慰问!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 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仲裁工作

  前不久,我国现代仲裁制度的奠基人,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同志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仲裁工作讲过这么一段话,他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受经济发展影响,案件数量一时上不去不要紧。仲裁在这些地区也是有需求的,也是要为当事人服务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慢慢发展起来的,不要急。汉斌同志的这段话,我想起码有两层意思:一是我国的仲裁体制搞成什么形式,是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为13亿人民服务;二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仲裁工作发展前景怎么看,要看到光明的前途,要有信心,不要着急,随着当地经济发展,最终会发展起来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道路,走全国仲裁机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道路。

  二、关于本次会议

  今年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的时机非常好。一个是建国60华诞,第二是改革开放30年,另外就是仲裁法颁布15年。时机非常好,背景很特殊。规范化建设的协调人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宝鸡仲裁委做了很好的会务工作,整个会议的气氛不错。会议提交的材料我都看了,都很有价值。

  本次会议确立的四项议题,是在总结我国仲裁工作15年的发展经验,着眼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需要提出来的。

  第一个议题关于仲裁发展工作。我国仲裁工作经过15年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状况离我们的目标还差的很远,离社会的需求还有相当距离,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发扬二次创业精神,把仲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积极作用提升为重要作用。因此,全国仲裁界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和提高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以满足经济社会对我们仲裁工作的要求。

  第二个议题关于仲裁机构党的建设。加强仲裁机构党的建设是保证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我国仲裁体制和机构建设的根本保障,同时也是仲裁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仲裁工作要沿着正确方向向前走,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同时,我们面临的许多问题,也对加强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没有一个完善的符合我国政治制度和党章规定的仲裁机构的党建工作,仲裁机构要想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是不可能的。全国仲裁界要高度重视,根据仲裁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做好仲裁机构的党建工作。

  第三个议题关于仲裁机构分支机构建设。分支(派出)机构建设的提出,基于两条,一是我国仲裁发展需要,发展的机制和组织保障;二是仲裁机构的作用发挥问题。两者有联系,侧重点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二条要重于第一条。作用的发挥始终是主要的。我们提出把仲裁工作的重点放到基层去,主要是着眼于仲裁作用的发挥和发展能力的提升。因此,在仲裁分支机构设不设上要解放思想,但在管理上要坚持宁可失之过严,也不能失之过宽。首先,分支机构设置不能违反仲裁法的规定,其次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统一仲裁规则、统一仲裁员名册。

   第四个议题关于仲裁文书。当前全国各机构文书确实不太一样,作为我国这么大的国家,完全一样不可能,但从规范化建设角度,还是要考虑适当趋同,在一些主要文书上协调起来。

  三、关于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我国仲裁事业“二次创业”的三项基本任务之一,选一部分仲裁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试点,是根据我国仲裁工作的基本矛盾确定的。这43家仲裁机构基本都是设区市的仲裁机构,这部分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工作体制中占据的数量最大,地理位置、物质条件比起直辖市、省会市相对要差一些,这些机构规范化建设,对全国有普遍的借鉴意义。试点工作4年多来,大部分试点机构硬件和软件都得到了改善,受案数量和质量有了提高,总体是发展了、进步了,成绩是明显的,应该对取得的成绩和试点工作的意义充分肯定。规范化建设试点机构取得的成绩,对全国都是鼓舞,对此我们表示感谢!

  另外,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也要客观认识,从目前看有两个不平衡,一是试点机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试点机构不够积极。试点工作是自愿报名参加的,如果有不愿意继续参加试点的可以回大部队去,来去自由。总体还是希望大家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二是规范化建设内容不平衡。有些试点机构这些方面好一些,有些试点机构那些方面好一些。我看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也要与时俱进、循序渐进,每年抓一个重点,年年有进展,一到两年有个突破。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于涉及敏感、体制性的问题先放一放,希望大家群策群力,把试点工作做的有声有色。

  四、 关于全国仲裁工作

  中国仲裁经过十五年,已经取得长足发展,是全国各仲裁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方方面面支持的结果。仲裁事业发展到今天,经历两个关键时期,一个是从仲裁法颁布到济南仲裁发展会议前,主要经历的是我国现代仲裁制度能否生存、能否发展的考验。以1997年为例,全国110多家仲裁机构年受案2000多件,标的额10亿多,发展相当困难。第二个是从济南会议到现在,我们又面临一次重大考验。去年,全国202家仲裁机构年受案6万多件,标的首次突破1000亿大关,现在面临的是我国仲裁事业是不是要继续沿着正确的道路和方向发展的问题,是继续艰苦奋斗,还是考虑别的。为一已私利争来争去,就丧失了发展的动力,何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仲裁发展的成果应该共享,不仅仲裁人共享,而且也要全体人民共享。我们不能在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上发生偏差,要始终抓住一件事,那就是警惕回头,防止走歪。如果我们仲裁机构搞成以赢利为目的,那就是对我国现代仲裁制度的根本颠覆。仲裁人要始终牢记,国家兴、仲裁兴!我们必须把仲裁人的命运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把仲裁事业放在党和政府的大局中去谋划,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五、关于下一步的工作

  1、一如既往地坚持仲裁工作正确方向和发展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仲裁理念,用以指导我们的言行。把仲裁裁决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把仲裁工作自觉置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们仲裁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造福于社会和人民,不能光为本机构谋利,这是仲裁公正的思想基础。

  2、继续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近年来,仲裁发展势头良好,去年标的额增长38%,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今年据初步了解标的额增长也不错。受案数量增长是仲裁影响面扩大,标的额增长则与市场经济关联程度密切相关。仲裁在经济生活主战场中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因此,我们应当认真研究仲裁事业发展的规律。只有把握规律,才能把握未来。发展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一是发展基础不牢靠,随机性强,没有完全融入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的需求不清楚;二是发展的机制不健全,单打一。开会安排、发文件、发传单,光靠这一手不行,必须形成市场化发展机制,借助现代市场学的基本原理,扩大影响,树立形象,推出品牌。这两手必须都用起来,我们仲裁事业才能发展起来。

  3、严格办案质量,严格仲裁员操守管理。近年来,随着办案数量的增长,案件质量和仲裁员操守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不能自认为仲裁是一块净土、是一片蓝天,自我陶醉其中。随着不断发展,仲裁工作面临的操守、质量问题可能要比司法领域更严重,仲裁的约束机制还远不如司法机关。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我国机构仲裁的特点来设置案件质量保证措施和制度,强调制度管理,集体管理,而不是一人管理。这要引起各仲裁机构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工作的另一个方面就是我们要高度重视裁决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能脱离社会的大局。我们必须牢牢盯住案件质量和仲裁员操守,千万不要为此毁了中国年轻的仲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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